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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951节 (第5/6页)
同,它的理念是捍卫正当权益,在这个理念下,收税就是一种恶,收税绝对有侵犯个人正当权益,但这又是必要的,而法制之法是不需要去分善恶,因为他本身就能将恶给束缚住。 但束缚住的结果,多半还就是轻徭薄赋。 这跟法家之法是极为不同,法家之法并非是强调束缚恶,而是强调逾越者为恶。 在法家之下,税是可以无限膨胀的,这不是恶,但若你不交税,这就是恶。 但是在法制之法下,税本身就是恶,必须得束缚住,不能无限膨胀,必须得小心谨慎。 法家和法制,行为其实是类似的,只是对“恶”的定义不同。 那么文彦博就认为,孰优孰劣,是见仁见智。 但是富弼却不这么认为,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此可分出优劣。” 文彦博的孰优孰劣,其实站在统治阶级,也可以说是站在士大夫阶层,对于他们而言,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但是富弼是站在百姓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若从百姓的角度来看,会更偏向哪种? 肯定是倾向于定义为“恶”。 轻徭薄赋,百姓也不一定承受得起,当然也是恶。 文彦博又问道:“那富公以为,孰优孰劣?” 富弼先是一愣,旋即皱了下眉头,摇摇头道:“这还真不好说呀!” 此孰优孰劣,问得并非是儒法理念之争,而是指当百姓将税全部定义为“恶”和将税区分善恶。 此问,就是从治理的角度来看。 但这是从未有过的概念,富弼也不知道,当百姓认同这个说法,到时是增加治理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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