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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951节 (第3/6页)
这才恍然大悟,“宣传他的法制之法。” 王安石点点头道:“正是如此,并且依我之见,会取得非常大的成功啊!” 这百姓最恨什么,绝对是苛捐杂税,当张斐将税定义为“恶”,百姓是肯定赞成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倘若“法”能够限制此“恶”,那百姓会不会支持“法”? 绝对会举双手双脚来支持“法”的。 这其实还是在宣传“法”,并且胜过之前的一切宣传。 王安石对于此番cao作那真是佩服的五服投地,如果这观点深入人心,那么百姓有多么痛恨“税”,就会有多么支持“法”。 真是令人拍案叫绝。 当然,他这么开心,也是因为他非常支持张斐的这个观点。 “不可缺少的恶?” 吕公著是若有所思道:“这与儒家对税的定义有何区别?” 他一时还未转过弯来,还在思索,以前是怎么定义的? 熟读史书的司马光就道:“其实儒家思想并未对此下定义,但是从史书来看,儒家是将税两分,将苛捐杂税视为恶,轻徭薄赋则是视为仁。而张斐是将税定义为恶,无论是苛捐杂税,还是轻徭薄赋。” 文彦博点点头道:“君实言之有理,二者看似相近,但其实是天壤之别。” 吕公著似乎想明白了,但又糊涂了,不禁问道:“那谁更有道理?” 既然二者有区别,就要分高下啊! 司马光抚须道:“其实不在于谁更有道理,而是在于儒法理念的不同。与法相对的就是恶,但是与儒相对的则是善与恶。” 富弼摇摇头道:“君实此言差矣,此法亦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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