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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151节 (第2/7页)
张斐摇摇头。 富弼问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认为农业方面也并非是止有此数。” 张斐道:“我朝水稻产量就远胜于唐朝,这作何解释?” 富弼抚须不语。 张斐道:“其实农业和工商业都是一回事,都是可以增加更多的财富,前提是发展相关技术。 我在青州学院的时候,看过欧阳相公写得一些关于牡丹花的一些栽培技术,而在学院的研究下,其中一些技术,已经用于其它农作物,并且也取得不俗的效果。” 富弼道:“所以这道法案,是用来激励工匠发展技术的?” 张斐点点头道:“是的。” 富弼问道:“但为何限期只有五年?” 张斐道:“这主要是为了促使他们继续进步,五年已经足够让他们赚很多钱,但要还想赚更多钱,就必须继续不断创新,而不能坐吃山空。” 富弼稍稍点头,又问道:“在你这法案中,工匠所创,却属雇主所有。” 张斐道:“准确来说,工匠在执行雇主布置的任务时,以及使用雇主提供的原料去创新,这就属雇主所有。” 富弼道:“但这会不会对工匠不公平,要知道真正懂技术的是工匠,而非是商人。” 张斐道:“虽然掌握技术,多半是工匠,但钱是商人在出,没有钱是很难到办到的,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工匠只是在完成雇主吩咐的任务,根据我的观察,大多数工匠是不会主动去创新,是商人让他们去想办法,他们才会去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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