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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98节 (第3/9页)
求说了一遍。二人知道佘清云这几年在外打工赚了不少钱,眼看着过年了,周得明二人合计着干一票然后过年可以玩个痛快,便答应了宋大春的要求。 阎少兴二人合计着剁手指头太血腥,主要是两人没有那个胆子,最后决定割耳朵,但到底由谁动手,二人拿不定主意,“客气”了一番后,最后抽签决定由阎少兴动手。 腊月二十八当晚,阎少兴携带新买的杀猪刀与周得明一同前往宋大春家附近潜伏,当晚宋大春为了阎少兴二人办事方便,故意与媳妇佘清云吵了一架,带着儿子去了父母家住。 凌晨二点多,阎少兴二人带着面罩,拿着刀,翻过宋大春家的院墙,偷偷拨开房门的木头门插棍,进入佘清云睡觉的卧室。 正在炕上睡觉的佘清云听到声音后,刚抬起头,就见人影一晃,周得明已经上了炕,手里的刀架在了佘清云的脖子上,阎少兴走过来向佘清云要钱。虽然宋大春与阎少兴是表亲,但也仅在结婚时佘清云见过阎少兴一面,后来佘清云外出打工多年,两人即便走路碰到也互不认识。所以佘清云根本就不记得阎少兴。 大半夜的家里突然闯进来两个人,佘清云怕的不行,立刻告诉阎少兴钱放在墙角的木箱里。阎少兴快步走到木箱旁,翻腾了一阵后,找到了二千多元,并将桌子上的一部手机和充电器装入兜里。 周得明见阎少兴得手,心中高兴,突然发现被窝里的佘清云的脖子上带着一条金项链,于是一把抢了过来,又把她手上一枚金戒指抢到了手中(后经公安机关核查,金戒指和金项链价值人民币三千余元)。 之后,阎少兴见佘清云没有其他财物,便与周得明用眼神交流了下,最后阎少兴心情紧张的,拿着杀猪刀来到炕头,周得明用手按住佘清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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