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社_关于山海经的三点想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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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海经的三点想法 (第4/8页)

简直教坏小孩!任何个人都没有处置他人生死的权力,只有法律可以。

    但这在早期华夏,乃天经地义。

    如果不这么做,你在那个社会都活不下去。

    所以那位朋友说对了,这是不符合现代道德的。

    不过它符合古代道德,既有存在的道理。

    事已至此,如果朋友们够杠精,那么可以说:“她淹死了关大海什么事?她凭什么找大海报仇?脑残?”

    不不不,这恰恰是古人不脑残。

    从古至今皆歌颂精卫坚韧不屈的精神,为什么?因为谁都知道……她填不了海……

    认为填海有毛病的,首先就已经认为,它真能填海了……

    但人人都知道,它填千万年,亿万年,海也不会干,可精卫却还要锲而不舍地去做。

    这里体现的,又是儒家的道德标准:虽千万人吾往矣。

    用近现代人萌芽的理性主义思想,采用‘淹死了关大海什么事’这种理性主义逻辑,去批判古代哲学、学术思想的儒家主张。

    这个行为本身,倒是挺……嗯,无聊的。

    我为何要说,这都是儒家的主张呢?因为精卫填海,是汉代人对山海经记载的艺术加工,是典型为表达一种精神而塑造的神话……

    原文《山海经·北山经》: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根据我前面说过的,‘有鸟焉’三个字,作者意思就很明确了,它就是一种鸟。

    前半段一直到‘名曰精卫,其鸣自詨’,这都是在描写一种鸟,按照我前面两章说过的分析方式,这是原初作者最没有问题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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