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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桂儿离婚案一审与刘翠兰案的执 (第1/4页)
二00四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陈兵诉张桂儿离婚一案。 审判员李正贤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本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按照难易程度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审理形式。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审判人员独任审理。 考虑到陈兵曾与阿蛮有师徒关系,怕引起当事人桂儿的误会,经与委托人桂儿商量,由张小宝律师代替阿蛮出庭,代理张桂儿参与诉讼。 在原被告陈述了诉求和答辩意见之后,李正贤说道:“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那么现在我们就进行调解程序。如果调解无效,我们将继续开庭。请原告先谈一谈调解意见。” “我坚决要求离婚,实在不能和被告共同生活了。被告现在对我的一切行动都在进行监视,我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这样的日子比坐牢还难受。我只要在家里生活,我的手机被告每天都要检查。我在办公室里接待异性委托人,被告就看在旁边。叫我没法正常开展任何工作。我只要脱离了被告的视线,被告就说我在外面玩野女人。”陈兵怒气冲冲的说。 “陈兵,你这个狗东西,你还要不要脸呐,你每天都和那个花狐狸张花花混在一起。那个张花花是远近有名的破鞋,谁不知道?你说你每天都在办公室工作,你骗鬼呐!你说我每天都在监视你,我以前是这样的吗?你以前和阿蛮表哥在一起好好工作,我监视过你吗?我坚决不同意和你离婚,你爱咋整咋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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