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二百零二章流泪的巧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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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二章流泪的巧儿 (第1/4页)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三时,临海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临海县实验中学工程款纠纷案。

    “经被告申请,我院依法委托滨江省云滨市工程质量鉴定所对案涉临海县实验中学三号教学楼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结论为: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价格总计人民币三十八万六千元。请双方对此鉴定报告进行质证?”孙兵双手捏着这份报告的两个底角,用眼神示意值班法警将该报告传给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马春接到报告,认真地翻阅了十多分钟,然后缓缓说道:“对这个鉴定报告不予认可。另外,该报告与本案也不具有关联性,我们是要求被告支付欠款,与工程质量无关!”说完,将该份书证交还给了法警。

    阿蛮双手从法警手中接过报告,简单地翻了翻,扫了一眼:“没有异议,我们提出反诉,要求对方赔偿我方修复费用人民币三十八万六千元整。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欠款为工程款,肯定与工程质量有关,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就不符合付款的条件了,还怎么付款呢?”

    “请被告在庭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反诉费用七千元,如逾期没有缴纳按撤回反诉处理。下面请被反诉人即本案原告发表答辩意见?”孙兵问道。

    “我们申请重新鉴定,对该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另外我们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起诉的是材料费,与工程质量无关。”马春回道。

    “那你们对建设工程质量是什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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