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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张学房拒执罪一审 (第3/4页)
”审判长道。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尽管在案件没有进入执行阶段时,被告人就转移了房产,而且所签购房合同为分期履行,其转移行为持续到了执行阶段。被告人在明知其面临执行的情况下,逃避债务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学房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审判长董兴才敲响了发槌。 “阿蛮兄弟,我虽然被判了刑,但我不怪你。因为你就是吃这行饭的。但我请你告诉钮玉吉,得饶人处且饶人,据说他上诉了,阿蛮兄弟,你把我说的话转告他。毕竟我们都是同学一场,让他放过我,我会报答他的。” 两名法警上来将张学房带离了审判庭。 三日后,在同一个法庭,由孙兵副院长主审了临海县实验中学诉张学房、高山公司撤销权纠纷案。判决撤销了张学房与高山公司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临海县实验中学取得了胜诉。就意味着可以通过拍卖张学房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张学房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老同学,我的判决一天不生效,我还是临海县实验中学的校长。我就陪张学房玩一天!我的判决如果生效了,我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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