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二百九十九章林志案抗诉审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九十九章林志案抗诉审 (第3/4页)

准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情办成了,给我一千元的好处费。于是我就马上到林志家,找到林志。就把林志叫到我家里。开始是陪林志喝酒。喝过酒之后,就在我的床上睡觉。到次日凌晨三四点钟,林志怎么都要回去!我也拦不住。没办法,林志就回去了。为了这件事,周旺旺不仅没有给我钱,还狠狠的骂了我一顿。说我不会办事,没有把林志留到天亮。”张花花用平缓的语气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证人,你是否能够确认林志在张巧巧出事的那天晚上一直在你的家中?”公诉人问。

    “这百分之百能够确认。”张花花回道。

    “你刚才所说的睡觉是否包括发生关系?”公诉人又问。

    “是的。”张花花低下头,小声说道。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请公诉人和林志分别发表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韩法官道。

    “我们对证人证言没有任何异议。证人能够证明林志没有作案的时间。而且能够证明周旺旺利用张花花拖住林志,防止自己案发,替自己作案打掩护的事实。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林志那天晚上不出去的话,他的老婆就有可能不会遇害。另外,证人证言与周旺旺的供述相一致,也能够证明证人证言具有真实性。”公诉人道。

    “证人胡说八道。我那天根本就没有在证人家里。我当时已经杀人了,怎么可能再到证人家里去呢?我不认可证人证言。”林志道。

    ……

    “刚才休庭期间,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