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二百八十六章张小五工亡案二审与省检约谈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八十六章张小五工亡案二审与省检约谈 (第1/4页)

    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你现在对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定你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什么意见?”小张问。

    “我主要是感到有点冤,我是好心好意想把她送回家,她擅自跳车,导致死亡,反而赖上了我,这叫我情何以堪!”张小勇懊恼地说。

    身份证-563743675

    “我们认为,你在本案中有过错,定你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一定道理。过失致人死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够预料到致人死亡的结果,但轻信自己的技术可以避免。再一种就是应该预料到致人死亡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料到。前一种叫自信型,后一种叫大意型。涉及到你这个案子,关键是这个张小花已经拉开一次车门,准备跳车了,你为什么还不锁死车门?”张小宝问。

    “锁车门太麻烦了,车门只要锁上,就得先打开车门锁,停留一秒钟左右,才能再打开车门,当时上下车的乘客太多了,根本就来不及锁死车门。”张小勇抱怨地说。

    “唉,你这样倒是省事了,但省出人命来了呀!你这个案子就是有点疏忽大意造成的。”小张略带责备的语气道。

    “我和同监室的狱友们商议了一下,他们说我这是意外事故。你能否按意外事故辩护呢?”小张征求张小宝意见道。

    “法律上所说的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的事故。你这个案子也可以试试,但不一定能成功。你这个案子关键还是调解,如果能调解成功,判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