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三百五十七章薛丽被害案一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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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七章薛丽被害案一审 (第1/4页)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时,刘大豹涉嫌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

    审判长廖汉宇主审本案,云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万建河出庭支持公诉。

    "刘大豹,公安机关指控你杀害薛丽,触犯刑法故意杀人罪条款,你现在是什么意见?"公诉人万建河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廖汉宇用尽量和缓的语气问道。在审判庭上使用严厉的语气审问被告人,有时候反而会激怒被告人,影响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我认罪,是我杀的人,我愿意接受法律对我的惩罚。"刘大豹嗫嚅道。

    "辩护人什么意见?"廖汉宇的国字脸上显出了几分平和。

    "针对刘大豹杀人一案,原审法院曾经作出判决,省高级法院也曾经做过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根据目前案件情况来看,审的仍然是刘大豹杀害无头女尸主人一案,杀人的对象仍是无头女尸的主人。故此,本案已经判决并执行,不宜适用一审程序再度审理。换句话说,本案属一事不再审的范畴,本案审理程序违法。"阿蛮道。他想为当事人尽量争取程序利益。

    “辩护人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上个案子的被害人是刘小云,而本案的被害人是薛丽。因被害人不同,不构成同一案件,应该作为一个新案审理。至于原来的那个案子,应属错案,司法机关已经纠错,且已按照国家赔偿法对刘大豹作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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