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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巧儿盗窃案一审 (第4/4页)
应该从重处罚。建议判刑五至七年。”公诉人余松平厉声道。 “不是被告人张巧儿不认罪,而是她根本就没有犯罪!迫于孙宪明的压力,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上述材料已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供。如果法院认定张巧儿构成犯罪,上述情节也从客观上降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应该从轻或免除处罚。”阿蛮道。 …… “综合控辩双方意见,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巧儿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但综合考虑告人张巧儿系初犯,偶犯,并且已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判决如下: 张巧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闭庭!”董兴才庭长庄严地敲下了法槌。 法槌声刚落,巧儿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便发了出来,震惊了整个法庭:“我没有偷人,我没有偷人,你们,你们怎么能冤枉好人呢!” 阿蛮刚想上前劝说几句,两名警察便迅速上去,用手铐铐住了巧儿的双手,控制住了哭天抢地的巧儿,随即把巧儿拽出了站笼,拽出了法庭,押上了警车。 看着警车疾驰而去,听着巧儿那无助的哭喊声,阿蛮的心里也不是个滋味。但他又能如何呢! 孙宪明,你这个狗东西,早晚会有报应的!阿蛮心中的愤怒像涛涛的江水奔涌了出来……李桂春的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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