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三百三十六章郭松案一审与刘大豹被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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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六章郭松案一审与刘大豹被捕 (第1/4页)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九时,郭松涉嫌商业贿赂及侵犯商业秘密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被告人郭松在担任临海老公鸡酒店有限公司厨师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收取孙江长河酒店三十万元贿赂款,为孙江及长河酒店提供商业秘密。使临海老公鸡有限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离任后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仍然擅自向长河酒店提供相关的商业秘密。给被害单位临海老公酒店有限公司再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人郭松构成商业贿赂及侵犯商业秘密罪……”公诉人薄采敢发表了自己的公诉意见。

    “临海老公鸡酒店有限公司的烹饪技术本身就是郭松自己的技术。尽管郭松与临海老公鸡有限公司签有技术保密协议,但该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协议。被告人不存在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郭松不构成犯罪。”郭松聘请的代理人王大发律师从容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是胡扯八道。临海老公鸡酒店的烹饪技术是临海老公鸡酒店的几位老总的共同智慧的结晶。郭松只是在大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的而已。”被害方的代理人张大爷怒不可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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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郭松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罪是什么意见?”审判长严正军发问道。

    “我认罪认罚。”郭松回道。

    “既然被告人认罪认罚,双方民事赔偿部分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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