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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 (第2/5页)
变法以来,将秦地田地尽数归公,大秦因此从最初的‘初租禾’、‘作爰田’,彻底转向到了‘假民公田’,即将国有土地租借给无地农夫进行生产,国家再对假借田地的农夫予以种子、耕牛等扶持。” “因军功会功赏田地。” “商君还特意定下了两个规定。” “第一条是降爵继承,即儿子可以继承父亲因功所授的田宅及爵位,但要降爵两级继继承,那么对应得到的田宅也就相应减少。” “此外,若父子不在同一里的,不能继承。” “第二条是身死田夺。” “即被授田者死后,除了由其子继承的那部分田地外,多余土地是要收归国家,由国家再另行分配。” “正因为此。” “秦律中并不准许田地买卖。” “是故土地兼并之事,很少为人瞩目。” “然近年来关中的官吏、贵族、商贾大富等借饥荒、迁徙、曹渠工程等种种机会,大肆购买黔首耕地,民之田产,遂不断流入到权、贵、富豪的手中,黔首尽失田产之后,不少已沦为佣耕之家,跟当年的奴隶无异。” 扶苏面色凝重。 他自是清楚其中利害。 黔首尽失田产之后,只会越发贫穷。 进而致使民穷民变。 嵇恒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就这么平静的听着。 扶苏惊异的看了嵇恒一眼,继续道:“我在察觉到地方出现田地兼并时,便多加留心,不时去田间地头询问,只是……令我实在没想到,地方黔首很多是自愿卖出田地的。” 扶苏轻叹一声,无奈道:“他们非是不知大秦田地不能买卖,但眼下地方缺少青壮,关中民户大多拥有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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