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大秦_第13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8节 (第2/5页)

变法以来,将秦地田地尽数归公,大秦因此从最初的‘初租禾’、‘作爰田’,彻底转向到了‘假民公田’,即将国有土地租借给无地农夫进行生产,国家再对假借田地的农夫予以种子、耕牛等扶持。”

    “因军功会功赏田地。”

    “商君还特意定下了两个规定。”

    “第一条是降爵继承,即儿子可以继承父亲因功所授的田宅及爵位,但要降爵两级继继承,那么对应得到的田宅也就相应减少。”

    “此外,若父子不在同一里的,不能继承。”

    “第二条是身死田夺。”

    “即被授田者死后,除了由其子继承的那部分田地外,多余土地是要收归国家,由国家再另行分配。”

    “正因为此。”

    “秦律中并不准许田地买卖。”

    “是故土地兼并之事,很少为人瞩目。”

    “然近年来关中的官吏、贵族、商贾大富等借饥荒、迁徙、曹渠工程等种种机会,大肆购买黔首耕地,民之田产,遂不断流入到权、贵、富豪的手中,黔首尽失田产之后,不少已沦为佣耕之家,跟当年的奴隶无异。”

    扶苏面色凝重。

    他自是清楚其中利害。

    黔首尽失田产之后,只会越发贫穷。

    进而致使民穷民变。

    嵇恒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就这么平静的听着。

    扶苏惊异的看了嵇恒一眼,继续道:“我在察觉到地方出现田地兼并时,便多加留心,不时去田间地头询问,只是……令我实在没想到,地方黔首很多是自愿卖出田地的。”

    扶苏轻叹一声,无奈道:“他们非是不知大秦田地不能买卖,但眼下地方缺少青壮,关中民户大多拥有军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