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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3/4页)
悯。 他以前虽然从没见过这孩子,可是从同事口中已经听过几次他的事了。汪予清从九年前初发白血病就住在这家医院,找遍了整个华国都找不到能全相合的造血干细胞,汪家夫妇为了给长子看病要了小儿子的事整个医院差不多都知道。 这家的故事也颇有些传奇色彩。 最初汪家夫妇要了孩子,大儿子却差点没等到弟弟降生,病情突然恶化,已经在病床上断了气。但这家运气极好,做了心脏复苏之后大儿子又活了,病情还自然好转,赶在弟弟出生时一起出了院。 只可惜这次好转持续得并不长久,坚持了几年之后重又复发,仍是用上了当初存的脐带血。前两年又一次复发,汪家夫妇索性不再去找可能相合的外人,直接把小儿子带到医院里做供体。 原本他们不该让这么小的孩子捐干细胞,可汪予清的血型特殊,比普通人更难找到十个点相合的。而且这家父母愿意,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救孩子,谁又能劝他们主动放弃自己的孩子呢? 这孩子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接触了,越接触越觉得他懂事,越觉得他懂事就越可怜他。他自己的儿子这么大时还皮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孩子就已经能躺在病床上忍受那么多检查和抽外周血的漫长折磨了。 可这回要捐的不只是外周血,几次急性发作对身体伤害太大,汪予清的器官也到了衰竭的地步…… 他在门外叹尽那一口气,推门而入,问汪予迟:“你想见谁,我帮你去找他来好不好?” 汪予迟连连点头,抢在汪栩前头说:“是我的家政连叔叔,叫连念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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