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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零章 投票权重怎么分 (第4/8页)
让三分之一反对无法实现。 这个规则看上去非常保守,反对相对容易而通过困难。 但是,大明额外要求,自己这边有一定规模的藩属国,也应该得到投票权。 在大明草拟的公约上,笼统的要了十九个投票权,但是没有说明要分给哪个藩国。 十九这个的数量显然是专门选的,加上大明默认的一票,总共二十票。 正好是十个泰西国家的两倍,直接占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了。 以后大明提出任何事情,只要泰西各国中有一个也投了赞成,那就直接可以通过了。 不直接要二十一票,是大明自己拿出的诚意,也是因为泰西各国不可能接受。 即便是二十张票,泰西各国也不敢接受,在泰西各国中找一张票太容易了。 无论是露西亚和奥斯曼还是普鲁士,都很可能会被大明拉拢过去。 他们昨天下午内部讨论过之后,今天马上就出来提要求了。 不直接要大明降低投票权,而是给自己增加投票权,降低大明投票权的同时,给自己国家争取地位。 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大明的藩国有投票权,我们的殖民地和其他领地也要有投票权。 如果现在这些国家索要投票权都给他们,那泰西总票数就达到了二十三张。 比大明这边还多三张。 大明想要推动联盟决议通过,就必须从泰西各国中争取到九张票,这难度可以说直接上升了。 就算露西亚、奥斯曼、普鲁士三国,加上他们要到的票都赞成也还不够。 朱靖垣对此早有准备,好整以暇的听完了他们的要求。 然后颇为嫌弃,还些好笑的说: “大明的藩属国只要了十九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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