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_第一四四章 大明不鸟这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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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四四章 大明不鸟这些 (第3/7页)

份非常严肃直白的告知:

    “大明不认可西夷体系内的一切爵位和社会特权。

    “大明不认可西夷统治时代的土地所有权。

    “大明即将此地建立的藩国——殷国,不会给予当地西夷公民权,他们不拥有完整的财产权。

    “所有西夷可以携带财物离开,但是所有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所有权全部归属大明。

    “这些规定对任何教会同样有效。

    “教会在大明境内不享受任何特权,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礼部衙门相关规定。

    “教会及人员可以携带教会及个人财物离开。

    “但教堂所在的土地,以及教堂建筑本身和附属物,就都归大明官府所有了。

    “大明在和约中承诺,不会故意捣毁教堂,且仍然允许信徒前来拜祭。

    “请主教先生务必遵守双方和约,否则一切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在泰西的文化体系中,教堂的确是属于教会的,而且教会有很大的特权。

    如果是家之间的殖民地转移,教堂基本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

    实际上对普通人而言也是这样。

    当地人的私有土地和资产,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就是换个宗主国交税而已。

    但是交接方换成大明就不同了。

    大明不允许自己的土地上有不受控制的组织,也大明不会给西夷公民权。

    事实上,如果西夷个人愿意也能过留下来,大明是允许他们保留部分合理的土地和房屋的。

    不会真的全部没收。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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