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110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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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1104节 (第6/6页)

  由于辽国的存在,赵顼此时是更偏向保守派,关键他已经打算再等三年,先以内政为主,但是他也考虑到王安石他们的意见,如果吐蕃各族还是不服,那就还得打,缓和关系,那是双方的,一方想要缓和,是缓和不了的。

    于是最终决定,传旨给枢密使,让枢密使根据具体情况,来做最后的安排,但同时下旨升王韶为枢密副使。

    至于辽国突然派出特使来,那无论是文彦博,还是王安石,心里都清楚,对方又是来趁火打劫的。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回 了。

    但是他们都是表示,先要探明辽使的意图,至于该如何应对,他们暂时也都未表达意见。

    虽然大家心里都恨,但还是得谨慎,因为对辽国的外交,是宋朝最最最重要的外交。

    不可草率。

    这商讨完外事后,就剩下内政。

    也就是关于贪污腐败的问题。

    关于此事,当然还是反对死刑的居多,其实要是一个两个官员,那也就罢了,毕竟这是赈灾时期,这太过恶劣,死刑就死刑,但这好几十个人,数额又都不大,全部判为死刑,这也太夸张了一点,而且会在官场引发大地震的。

    革新派当然是全部反对的,包括王安石、薛向他们,倒不是说王安石就认为贪污是对的,他也非常痛恨这种行为,但是王安石心里非常清楚,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底层官员随意捞一点,在当下那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以前的司法制度,根本就不抓这种事,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大家都已经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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