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100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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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1004节 (第5/5页)

向张斐道:“检控官可以进行询问了。”

    “是。”

    张斐首先向胡长百问道:“胡长百,你可记得上月十八的傍晚时分,大约在酉时一刻到戌时二刻,这期间你在干什么?”

    胡长百虚弱地回答道:“当时我约了邱兄在祥符县的陈家酒馆喝酒。”

    张斐继续问道:“你所言的邱兄是否就是第二证人邱河?”

    “是的。”

    胡长百只是轻微地点了下头。

    张斐问道:“为什么当日你会约第二证人邱河去陈家酒馆喝酒?”

    胡长百道:“是因为当天咱们领了足额的月俸,所以相约去喝上几杯。”

    张斐故作纳闷地问道:“足额的月俸?这里面包括奖金吗?”

    “就是月俸。”胡长百道。

    张斐更是好奇道:“这是值得庆祝的事吗?”

    胡长百道:“因为我们厢兵往年都是很难领到足额的月俸,可上个月发了足额的月俸,我们就觉得应该庆祝一下。”

    张斐问道:“这足额的月俸有多少钱?”

    “三百文。”

    “你们厢兵每月就只给三百文钱吗?”

    “那倒不是的,这是俸钱,还有粮食、支绵、酱菜。”

    “以足额来折算,你们每年大概能得多少钱?”

    “要算足额的话,咱每年大概能得二十三贯足出头。”

    贯足就是算一千文一贯,贯省的话就是七百七十文到八百二十文之间。在皇庭上,只算贯足,不算贯省,因为贯省没有准确的数目

    张斐又问道:“你们实际上能够拿得多少?”

    “一般是二十贯左右。”胡长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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