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北宋大法官 第1073节 (第2/6页)
立法会长只是主持会议的,这与政事堂是大不一样,同平章事那是政策制定者,而立法会的规则却是,各地司法官员根据情况,提出问题,亦或者提出自己的法案,然后交予立法会,如果通过立法会,就将成为成文的法律。 检察院,而且他们现在是最高检察院,那当然有资格提交法案的。” 一众官员是面面相觑。 有这条规则吗? 大多数官员对于立法会并不是非常了解,因为立法会存在感极低,到底就是一个临时机构,每隔三年才开一次会,这谁记得住啊! 文彦博突然问道:“可是这立法会是三年开一次,下一次立法会应该明年年末才开始。” “那是大会。” 富弼道:“但你们若仔细阅读立法会的规则,就不难发现,其中设有临时会议,其目的在于解决一些棘手、紧急的问题。 关于这条规定,里面还有举例证明,假设有一项政策,可能触及到法律,但又能够解决一些紧急问题,那就要召开临时会议。” 刘述听着像似临时编上去,问道:“这都是谁定的规矩?” 富弼看向一旁沉默的司马光。 众人也随之看向司马光。 司马光讪讪道:“这里面的规则多半都是张三想得。” 众人是恍然大悟。 也是。 这规则都是张三想的,他自己能犯这种错误吗? 定是不能啊! 司马光又道:“各位也别想太多,检察院在报刊上说得非常明确,之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