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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134节 (第3/8页)
用粮食、绢布,用钱币的很少,而一些商人,则是所生产货物来交税,比如说蜡烛、皮革、茶叶,等等。朝廷将这些货物收上来,然后部分用于官府所需,部分则是发给官员当做俸禄。 但由于税法改革,如今全都是根据总收入来计算的,没有规定茶农用茶交税,丝商用丝交税。 这就导致去年的情况变得极为特殊,去年无论是百姓,还是商人,全都是用税币交税,而并没有用货物交税。 同时去年朝廷将一些税币发给官员、士兵当做俸禄。 这使得从百姓将货物交给朝廷,朝廷在发给官员,变成百姓交税币给朝廷,朝廷将税币发给官员,官员再拿着税币去从百姓手中购买所需货物。” 张斐问道:“所以三司使认为后者更好?” “相比较前者,后者要好很多很多,这也是让我们三司决定做出尝试的原因。”薛向解释道:“虽然看似只是中间多了一个步骤,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张斐故作好奇道:“有何天壤之别?” 薛向回答道:“当百姓用货物交税时,是要面临折算,如果货物多的话,还是雇驴车去运送,亦或者自己背着货物去,这都属于税入以外的损耗。 同理,对于税务司而言,计数也是相当繁琐。如果是用税币的话,就会非常方便,中间的损耗几乎为零。 如今河中府多半都是用盐钞交税,其余州县需要三到四月才能够统计完,但是河中府就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够统计完,这能够为朝廷节省许多人力物力。 而对于官员而言,其实每个官员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家中人口也不一样,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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