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北宋大法官 第1003节 (第2/6页)
程颐认真思考一番后,点点头道:“我兀自认为程都监有罪。” “其实我也认为。” 张斐笑着点点头,“但是我之所以不起诉程都监,并非是因为他是官家身边的宦官,而是因为法制之法。” 程颐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因为法制之法的理念,就是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出发点是保护,而以前的司法是出于扬善惩恶,这是在公检法执法中,最容易遇到的问题。 就拿程都监一案来说,其实根据证据显示,对于他的控诉,几乎都是对的,没有诬蔑他。 但是由于制度和法律的缺失,他也许是被允许这么做的,那么法制之法必须为他提供保护,而这就是我们不起诉他真正原因。” 程颐思索半响,问道:“但这是正确的吗?” 张斐笑道:“再说回来关于程副使的控诉,假设八百名水兵,其中有几个人还真是想谋反,程副使认为自己有罪否?” 程颐稍稍皱了下眉头。 张斐不等他回答,便道:“纵使程副使认为自己有罪,法制之法也不会这么认为的,因为程副使是被允许这么做的。 所以,我们并不是在保护程都监,而是在保护任何人都不被冤枉,但如果你保护不了程都监,也就保护不了任何人。 而这就是法制之法就旧司法的最大区别,前者是保护,后者是惩罚。很多通晓律法的官员,也就是在这一点上,转不过弯来。” 程颐不免陷入沉思之中。 正当这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