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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928节 (第4/6页)
这一切?我看也未必啊!” 张斐笑道:“我指得并非是能否避免这一切。” 赵抃问道:“那你指得是什么?” “保护这一切。” 张斐道:“这个原则的立意,就是担心会出现罗织冤狱的情况,所以立此原则,给予丈夫和妻子一种自我保护的权力。也许避免不了一些流言蜚语,也许会发生同样的事情,但这都不是剥夺这项权力的理由。 而在此案中,柳青是完全丧失保护自己和保护妻子的权力,他只能默默承受这一切,但他本应该是拥有这权力的,这是法律赋予的。 祥符县皇庭对于此案的每一句解释,其实都没有说明,是基于什么理由去剥夺柳青保护自己和妻子权力,他只是说明是基于什么理由去惩罚柳秦氏。 从而导致,这一纸判决,不仅仅惩罚柳秦氏,同时将这一个家庭也给毁于一旦,而这恰恰就是jianian从夫捕所要保护的。” 说到这里,他环顾四周,朗声道:“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一点,这是一个关于司法条例的上诉,而不是要为何人伸冤的上诉。 庭长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是不是可以破例判决?这是可以的,但也必须谨慎使用,并还要受到督查。 关键,破例判决至少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你的破例判决,一定还是为求保护此律例所要捍卫的内容。简单来说,就现有的法律条例出现漏洞,捍卫不了所要捍卫的内容,逼不得已,才破例判决。” 赵抃微微点头,是若有所思。 又听张斐继续说道:“我在河中府担任大庭长时,因为拥有判例权,故此我有给出一些原则和解释,当然,我也在立法会为此做过解释。但各位可以去仔细看看,我给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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