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103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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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1038节 (第5/7页)

税。”

    “多谢!”

    张斐扬起一份账目来,“大庭长,这是我们调查所知,去年芜湖县的情况,正如这位李大哥所言,当时发运司的确是以每斗九十文钱的价格进行折算,而当时芜湖县的米价的确也是四十五文钱。”

    “呈上!”

    待账目呈上后,赵抃仔细看罢,“如此看来,御史台并没有诬陷发运使,发运司的确存在非法赋敛的现象。”

    张斐看向薛向,“不知发运使对此有何解释?”

    薛向道:“首先,我并不知道当时芜湖县的情况,也是近日才知道。其次,这种行为是我们发运司所不允许的,我们的折算,一般是根据大米丰收地区的价格进行征收。”

    “发运使,稍等一下。”

    赵抃突然制止薛向,然后说道:“本庭长有一个疑惑,你们发运司可有明文规定这一点?所有的折算,都以丰收地区的价格来算?”

    薛向摇摇头道:“没有具体说,但是均输法条例解释里面有包含这一层意思,我们之所以在丰收的地区收货物,在欠收的地方收钱,就是为求减轻百姓的负担,如果以欠收地区米价来算,岂不是多此一举。”

    赵抃问道:“既然是这般考虑的,那为什么不写清楚,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异议。”

    薛向回答道:“因为这无法写清楚,首先,各地粮价是不同的,每日每月都在变化,其次,丰收的地区不止是一块地,粮价也是各有不同,有些地区即便丰收,粮价依旧是居高不下。

    但是我们会及时各地价格统计起来,又分发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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