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106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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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1061节 (第2/7页)

因素要大于案件本身。”

    司马光点点头,“所以公检法要避开这个弊端。”

    “正是。”

    张斐道:“我还是建议先确定级别,一级一级往上诉讼,最终由最高法拍板决定。”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又道:“司马学士认为设一位大庭长,是极为不妥的,我也赞同,那不如这样,还是设一位大庭长,主持最高法的日常公务,但一般不审案。

    然后在下一级,设立五位庭长,分别负责,刑事、民事、国家安全、军事和礼法。”

    司马光眼中一亮:“礼法?”

    张斐点点头道:“不错,类似于审理十恶中的不孝之罪,反正就是有关全民道德方面的案件。”

    司马光点点头道:“这倒是可以。”

    张斐又道:“不过有一点,这个不是道德皇庭,而是案件本身就涉及到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或者民事犯罪,只不过同时在道德方面,有着非常恶劣的影响。简单来说,违法是在最前面的,不违法的一些道德问题,公检法是无权处理的。”

    司马光也表示认同,“这是当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些轻微的道德问题,皇庭也不一定判得准。”

    到底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完全以律法代替儒家思想,这是不现实的,还是要专门为儒家设一个皇庭,处理这种道德和法律纠葛在一起的案件。

    张斐又道:“如果要诉讼到最高法,可以由官家从五位庭长中选出二位来,与大庭长一块审理,三个庭长,如果各有看法,还能够投票解决,不会陷入纠缠不清的境地。”

    司马光问道:“为何是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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