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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07节 (第5/8页)
写的,很简单,当时只约定地上物归我,但是没有约定合同期满后地上物怎么处理。”窦涛道。 “那当年你租赁土地时,土地是一个什么状态?合同上有没有描述?”方轶继续问道。 “当时我租土地的时候,那地方全是杂草,光秃秃的,合同上写的是荒山。果树都是我承包后种下的,村里也承认果树都是我的。 当年我向信用社贷款时,村里还出过证明,证明果园内的果树全部都是我种植的。属于我个人所有,不是集体的。”窦涛道。 “现在果园谁在管理?”方轶问道。 “自从去年冬天我出事被抓后,果园一直是我媳妇带着几个工人在弄,据之前的律师说,村里找我媳妇谈过收回果园的事。但是我媳妇嫌给的补偿太少,没答应。”窦涛道。 “我先起草一份上诉状,明天或者后天我会再来见你,签署上诉状。今天先这样,你有什么话需要我转告你爱人吗?”方轶道。 “让她把孩子照顾好,别为我担心,我挺好的。”窦涛强颜欢笑道。 回到律所后,下午方轶将整个案发经过整理了一遍,根据一审的刑事判决书起草了一份上诉状,上诉状的大概内容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定罪及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窦涛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请求法院依法改判窦涛无罪。 隔了一日,方轶再次来到看守所会见窦涛,又问了几个细节后,离开看守所,直接去了县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委托手续。 开学后,方安志不再住校,改为走读。 本来方安志不想让父亲接送,觉得自己已经是初中生了,可以自己上下学,但是方轶觉得路上车多人杂,还是车接车送心里比较踏实。(天下父母心,懂的都懂) 为了了解儿子的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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