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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30节 (第8/8页)
搞不好就进去了。
所以当经历千辛万苦拿到律师证后,年轻律师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片红海,茫茫的红海一眼望不到尽头,根本赚不到钱,要想生存下去只能更“卷”。
当年的万可法在没有成名以前,有位律界前辈曾在关键时刻帮过他,现在万可法看好方轶,也愿意拉他一把。而方轶心存感激,觉得自己也有必要学习胖老头,帮助优秀的年轻律师快速成长。因为他们的心中都有一束光,一束正能量之光。
“那这两个罪名如何区分?”周颖歪着脑袋,皱着眉头问道。
在她看来,《刑法》上的法条一看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案件,一用全错,自己这么多年学了什么?她深深的怀疑自己已经被时代抛弃了!
方轶看出了她的困惑,呷了一口茶,说道:“你再看下关于这两个罪名的法条,他们的构成要件不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具有获利,而且要达到数额巨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给所在企业造成损失。
司法实践中,存在既有获利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也就是两者都具备,从现有的判例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我给你分析下上述两个构成要件你就明白区别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具体的经营活动。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经营,行为人的经营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经营并获利的一种积极的行为,而且是实际发生的行为。
所谓的获利,即行为人经营企业所获得的经营利润必须与其利用职务之便的经营活动具有因果关系,而且经营所得必须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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