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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22节 (第7/8页)
一个小芳,这回又来了一个元芳,多亏了不是叫李元芳。 “元女士,您能介绍下曾总的案子吗?”方轶问道。 “其实这事也不怪我们家老曾……”元芳不紧不慢的将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在一个月前,元芳开车去市场接曾学勤回家,结果车开到停车场后,在倒车时把旁边一个女人开的甲壳虫给刮了。两个女人都不是善茬,就在停车场吵吵起来。 正好赶上曾学勤的竞争对手陈志宏经过,陈志宏也是经营水果的,同行是冤家,别看平时两家关系还可以,其实是面和心不和。 陈志宏请客户吃饭回来,路过停车场恰好碰见曾学勤的老婆元芳与一女人对骂,了解情况后,就说了元芳几句,结果元芳认为陈志宏是借机拉偏架,便对陈志宏破口大骂。骂急了双方动手撕扯起来。 正在此时,曾学勤跑了过来,见自家媳妇与陈志宏撕扯,便上去挥拳打在了陈志宏的胸口和头部。随后曾学勤见陈志宏被打急了眼,撒腿便跑。陈志宏在后紧追,结果追出三四米后倒地人事不省,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曾学勤逃离现场后,于次日被警察抓获。 经鉴定,陈志宏系在原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受吵架时情绪激动、胸部被打、剧烈运动及饮酒等多种因素影响,诱发冠心病发作,管状动脑痉挛致心跳骤停而猝死。 “元女士,曾总的案子现在到那个阶段了?”方轶问道。 “已经到中院了,法院还没通知什么时候开庭。方律师,之前我咨询了几位律师,也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过,都说我老公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让我多花点钱,找人打点下,兴许能按照最低档判十年。”元芳道。 “曾总的案子,我没见到案卷,不过按照您刚才的说法,陈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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