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5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251节 (第2/8页)

人民法院审理或有关机关调处,买卖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依法予以确认和实现,其纠纷仍然存在。被告人索要的款项既有购买股权的定金,又有预付的股权转让款。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其绑架他人索要此款,即属于勒索他人,其行为应定绑架罪,这一定性意见不当,不予支持。

    本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以索债为目的绑架他人,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丁全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判长宣判道。

    听到审判长的宣判后,丁全瞪大了眼睛,本来已经做好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思想准备的他,顿时浑身一松,眼泪流了下来。

    第535章 万一把人家的名字抄到咱卷子上,不毁人家名誉嘛

    在被带出法庭前,他向法官和方轶各鞠了一躬。路过旁听席时,小娟没有说话,双眼含泪的凝视着他。

    “放心吧,她们娘俩有我呢,我们会去看你的。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金燕冲着丁全道。

    “方律师,谢谢。”金燕走出法院大门后,对方轶道。

    “您别客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方轶道。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丁全?”金燕问道,一旁的小娟也眼巴巴的等着方轶的回答。

    “现在还不能探视,等刑事判决生效后,你们就可以预约去探视他了。”方轶道。

    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丁全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