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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59节 (第1/8页)
…… 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进行了当庭宣判。 合议庭认为,上诉人史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他人索要钱财十万元,实际索得五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 原判以抢劫罪对上诉人史凌定罪量刑不当,应予改判。最后改判:一、撤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史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刑期由十二年改判为五年,史凌心里虽然仍然不爽,但是也只能接受,宣判后他想着以后怎么在监狱里减刑,尽快出狱。 至于妻子蒋雨,早在他被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时,蒋雨便通过律师提出了离婚。她已经在史家住不下去了,史凌因她被判刑,不仅史家容不下她,娘家人也对她极其不满,因为娘家人里有不少是靠着史家吃饭的。 蒋雨现在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第553章 云梅上门 在史凌被送去监狱服刑后不久,他与妻子蒋雨办理了离婚手续。当然这是后话。 坐在旁听席上的史光勇听到判决后,松了一口气,虽然判决的刑期与他的期望有些距离,但比一审的结果要好的多。他对方轶的表现还是挺满意的。 当天回去后,史光勇特意请方轶和周颖吃了顿大餐。次日上午,方轶去了盛丰集团,兰姐将十五万元现金装在纸袋中给了他。 除此以外,史光勇又找到方轶,提出聘请他作为水泥厂的法律顾问,原来那位法律顾问夏律师早已被扫地出门。经协商后,方轶以每年十万元的标准,签下了史光勇的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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