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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第4/4页)
“你们是在业主群里骂的,并非是在朋友圈或者公众场合,对方无法以‘侵犯名誉权’或者‘诽谤罪’告你们。” “而在群聊中的辱骂,可以归于口头的言语谩骂和侮辱,对方最多起诉你们‘一般名誉权纠纷’,之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 “这类民事案件去不去都行,就算败诉了,对方的诉讼要求也只能要求你们赔礼道歉,连赔偿都不用。” 在回复里。 秦牧从极为专业的角度,多方面考量了群聊中骂人的后果。 这种不构成网络传播,没有大范围侵犯他人名誉权的…… 一般定性为口角之争。 就跟日常行为中,言语冲突差不多。 就算对方起诉,诉讼要求一栏也只能要求“赔礼道歉”。 到时候说声对不起就行了。 而且。 因为骂人情有可原,甚至法院有很大概率不会受理此案。 法律之外,更多兼顾的是人之常情。 总不能自己家都被搞没了…… 还要求业主们当圣人,一个脏话都不骂吧? “所以说……我们可以随便骂?” 青岚眨了眨眼睛。 看完了秦牧专业的分析,顿时心头大定。 有个靠谱的“朋友”在,她现在骂人底气都增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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