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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可带劲了 (第2/4页)
感,说明他情感丰富,总归要比冷酷麻木要好些。不过,假如太过多愁善感也不妙,有杂念丛生的隐患,王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也是王超多愁善感的好处了,经常自我批判,总觉得自己不完美,甚至浑身臭毛病,往往就能找到心灵中潜在的隐患,从而自我调整。 也或许,火眼金睛,就是他这种人格的具现化,也说不定呢。 一个属于王超的,在沉沦生活中觉醒的,带有理性、神性的超我,可以时时审视己身。 虽然王超根据颜色和最初发现的看破虚假的功能,给这双眼睛起名叫做火眼金睛,但从意义上来看,或许称之为“神鞭”更合适。 既有神,亦有鞭。 王超手中用力,呛,长刀收回为剑丸,被他塞进包里。 他收回思绪,用绳子做工具,奋力将泥潭中缓慢下沉的红缎带壮汉拉了出来,拔出来时啵地一声,好像……算了这个比喻有点恶心,就不好像了。 “啊!应该问清楚的……”王超后知后觉,于是有些懊悔,“这红缎带军团的人,干嘛要跟踪我?而且就仅仅是跟踪我,而不攻击我。这好奇怪。我没有招惹过这恐惧分子吧?就算是之前捣毁了他们的交易对象兔子团的生意,绑了他们几个人……可他们的人,都被德拉特押走了啊,关我什么事?结果却来追踪我,真是奇怪!” 寻思了片刻,王超开始搜查这家伙身上的东西。 不过,这家伙刚从沼泽泥潭里拽出来,浑身都是恨不得打上马赛克一样的泥浆,王超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忍着恶心踅摸起来。 宽衣,解带…… 翻到一只有夜视功能的望远镜,用水冲洗一下,收了。 “对呀!”王超忽然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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