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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冤案 (第3/4页)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高阳公主状告其夫房遗爱之兄房遗直对自己无礼,房遗直乃是贞观名相房玄龄之嫡长子,继承了父亲梁国公的爵位。 由于牵扯到公主,李治便让长孙无忌来审理此案。令人想不到的是,长孙无忌竟然从中牵扯出了一个惊天大案——高阳公主与其夫房遗爱便联络与高宗不和的薛万彻(娶高祖第十五女丹阳公主)、柴令武(驸马、霍国公柴绍的次子,娶太宗第七女巴陵公主),打算发动政变,废掉高宗,拥立荆王李元景(高祖的第六子,太宗的六弟)为帝。 长孙无忌乘机便将曾经与李治争夺太子之位的吴王李恪(李世民第三子)也牵连进来,李元景、李恪、房遗爱、高阳公主、薛万彻、柴令武、巴陵公主等人全部被杀,江夏郡王李道宗(太常卿、礼部尚书、特进)、宰相宇文节(侍中、太子詹事)、安国公执失思力(驸马都尉、左骁卫大将军)、谯国公柴哲威(安西都护)、尚书奉御薛万备等人也因为被牵连而被流放。 在《资治通鉴》和《新唐书》中都认为此案株连甚广是长孙无忌借机打击政敌,滥杀无辜,比如吴王李恪有文武才略,名望素高,当初李世民也以为像自己,有意立为太子。 长孙无忌对其深忌,因此在审问中就暗示主犯房遗爱,房遗爱想要借机免死,就供认与李恪同谋,长孙无忌借机处死李恪。 还有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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