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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3/4页)
提琴的教学,别的孩子拿叉子都别扭,傅瑞已经可以熟练地演奏小提琴。 小的时候傅瑞对这些没觉得什么喜欢不喜欢,家里别的小孩也都是这么过来的,他经历的一切好像就是一种习惯。虽然没有像对冰激凌那样热爱,但也没有排斥。凭借良好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继傅言之后,傅瑞也开始在各种钢琴比赛上获得金奖。 被古典乐围绕的傅瑞第一次注意到流行乐还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他在家里鲜少接触流行乐,书房架子上都是古典乐的唱片,尽管年幼,但他还是能隐隐约约感受到自己家对流行乐的鄙视。傅言少年时其实会悄悄地听流行歌曲,但他更爱古典乐,和傅瑞不同,他是发自内心的热爱。 一次参加比赛以后,傅瑞在音乐厅的门口等司机来接。音乐厅的对面是一条河,桥上有很多街头艺人。 傅瑞看到一个头发很长的男人守着他破败的电子琴,满脸陶醉地演奏着自己写的歌曲。调子傅瑞记不清了,他只记得他深深陷入了当时的氛围里。 流浪歌手边弹边唱,三三两两的行人围坐在他的周围,微笑着听他唱歌。女孩子们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情侣相视一笑,拥抱接吻。 没有人像音乐厅的观众那样穿着正装,他们就是那样随意席地而坐,单纯地为这一天小小的美好而感动。流浪歌手的弹琴手势也很随意,傅瑞想,如果他那样弹琴,一定会被打手背。流浪歌手斜靠在栏杆上边扭边唱,但是流淌的音乐却有吸引人的魅力。 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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