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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章 知政失而在草野 (第3/5页)
运保险社,像后世的“法人”股东一样,通过股权渗透,进入鲁藩的经济帝国。 这些时日,郑海珠观察朱以派,即使他已算得宗藩里的清流,也仍然开口闭口“我朱家”。 不妨尝试新的经济模式,是否会一点点瓦解“我朱家”、“九千岁”这些家天下或者个人极权的外壳。 这种可以抄作业的模式,就是公司制。 公司制在真实历史上的开创者,乃是荷兰。 而如今的时空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狡猾而野心勃勃的成员们,郑海珠在福建月港和台南已经领教过。 无可否认的是,东印度公司的架构,是先进的。 只有将出资方和管理方分开,将商业主体从个人权威中剥离出来,将无限责任变成有限责任,将股份变成可以转让甚至流通的金融资本,商业主体的所有者也好,经营者也好,心态与眼界才能真正地开阔起来。 “公司”的本质,其实就是“契约”二字,而经济生活中契约意识的建立,必定会带来社会心理上的平权意识。 君权,父权,夫权……人们将渐渐发现,自己曾以为天定的尊卑地位,并不是那么不可动摇的。 更不能允许深山老林里的那些野蛮人,将自己称作“包衣”和“奴才”。 …… 宗室的车驾,一路畅通,很快就到了来州境内的掖县,离登州只剩百里不到。 自进了来州境内,朱以派的脸就开始晴转阴了。 在掖县的一处官道边稍作休整时,朱以派望着眼前的旷野,蹙眉道:“怎地这样多的田地都荒芜了,就算土质不如我们兖州鲁藩,总比黄土戈壁强吧,种棉花难道不行么?种了棉花,一半纺布、一半填絮子,做成冬衣夏装,直接从来州或者登州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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