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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杀鸡儆猴下 (第1/4页)
五天后,天元城的刑场上,北岩府的王曼文,刘荣;洞山府的方茂三个抗命不从的军阀,被警卫旅的士兵押解前往刑场。 “走,快点走。”一名士兵在后面推着王曼文,让他不要停留。 王曼文狠狠的盯着这个向自己动手动脚的士兵,他王曼文自幼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何时受到过这样的待遇。 这个士兵看着王曼文凶横的眼神,直接用枪托猛砸他的后背。 王曼文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慢慢的,王曼文三人被押解到广场中央,绑在柱子上,准备执行枪决。 周围围上来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都等待观看行刑过程。 这时候,一位军官上前来,打开一张白纸,开始宣读三人的罪状。 “王曼人,男,36岁,北岩府人士,曾占据北岩四县,为非作歹,横征暴敛,杀害良善,违抗川州都督府军令,私自带领部队出逃。经都督府宣判,予以炮决,以儆效尤。” “刘荣,男,32岁,巴山府云溪县人士,占据北岩三县,强抢民女,巧取豪夺,罪行罄竹难书,经都督府宣判,处以炮决。” “方茂,男,28岁,洞山府方县人士,占据洞山县四县,残忍嗜杀,为了一己私欲成屠灭三个村庄的百姓,横征暴敛,经都督府宣判,处以炮决。” 底下的民众听后,怒气涌上心头,纷纷怒吼道。 “杀了这三个人渣。”一位小贩把菜叶扔向三人,发泄心中的怒气。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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