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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里的死尸1 (第3/5页)
两个人赶在一块儿下班时,袁顺都搭包宝木的车回家。根据警方对包宝木的调查,袁顺是在车开到国兴大街和延安大街的交叉路口下的车。从下车的地方已经可以看到他住的公寓了。 时间是晚上10点零5分左右。 从时间上来看,袁顺应当是在10点过后打开了自己住的公寓601室的大门。但是,警方并没有发现他回来后吃饭或是洗了澡的痕迹。 包宝木医师还回答说,他记得当时袁顺系了一条红色的领带。 另据公寓的一名警卫人员反映,他在夜里11点半时,即袁顺回到公寓1个半小时后看到他急匆匆地离开了公寓。当时袁顺是一个人。 他没有喝醉过酒的历史,这是因为他对酒精过敏,所以他顶多每次喝一杯啤酒。而且,据调查,当晚他也没有喝过酒。 这都说明,袁顺的死并不是事先有所准备,而是有人预谋,把他骗到了“大海游泳俱乐部”的室外游泳池边,用锋利的匕首刺死他后,又把他的尸体抛进了池水中的。这是一次蓄意谋杀。 袁顺死时脚上是穿着鞋的。 他根本没有自杀的动机。 在认识他的许许多多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自杀。 如果是自杀,干吗非要到这么个不干净的游泳池来呢? 由于他临死前被匕首刺过,因此警方并不排除游泳池不是第一现场的可能。 死因肯定不是溺水。这虽然还要等尸体解剖结果而定,但警方已认为袁顺是被人刺伤后因出血过多而死亡的。 大海游泳俱乐部的游泳池边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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