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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凶手?5 (第3/4页)
上的是同样的人类,因此,同样情形发生应该也不足为奇吧?看到这个差不多同样的案例我更坚定了我的想法。 田春达又说:“根据前面调查材料的叙述,被害者贺杉是在被告任平的花言巧语之下被带到现场的,贺杉根本不认识任平这个人。可是女人被陌生男人搭讪时,哪个不起本能的戒心呢?何况被告只是一家小旅馆的杂工而已,长相又很一般。被害者会乖乖地跟着这样的男人走,我认为不太可能。何况去的是人迹稀少的地方,而且当时天色已暗。被害者是在酒吧上班的女人,据说为了赚钱不惜卖身,可是,被告哪里有这样的钱呢?” “这么说,你认为贺杉是和她的情人一起到那个现场的,是不是这样呢?”郝东说。 “这应该是唯一的可能吧?贺杉是搭乘6点的公交车在红叶谷站下车的。她走过吊桥是7点钟的时候,这期间她是在车站前等待搭乘下一班公交车来到的情人,然后相偕到现场的吧?那一线公交车每半小时有一班,所以她的情人应该是搭乘6点半的班车才对。这样,两人有说有笑地漫步过去,走到吊桥时应该是7点前后了。” 由车站步行至吊桥的时间应该以20分钟为标准,然而,一对情侣边谈边行走时速度会慢一些。在如此漫步的情形之下,刚好和桥边木炭店主的女儿所说的于7点的电视新闻前看到穿红色衣服的人走过吊桥的时间吻合。 田春达认为发现了可以推翻前面任平有罪论点的突破口。他对郝东继续谈了他的见解: 前面的调查材料说被告持有被害者的银项链为唯一的物证。持有被害者在死亡之前所持的物品,以此证明被告为真凶,其证据力不可谓不大。然而,依据被告的供述,此物是在红叶谷车站前的钟表店墙角所拾得。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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