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迷踪_镜头中的案件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镜头中的案件7 (第5/6页)

从女人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她时将她的T恤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女人看到他的脸。这名强jianian杀人犯很可能认识这个女人,有可能是她的邻居一类。罪犯强暴认识的人,都不愿意面对,所以把她的脸遮盖。”

    组员们都点了点头。

    田春达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便将烧焦的鞋带装进物证袋,准备带回鉴定室作进一步的检验。

    田春达又检查尸体,说:“死者被刺了四刀,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研判,凶器是小型、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收集到不少物证,派出所长问:“是不是可以将尸体移走?”

    田春达回答说:“检查还没结束,还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男精证据。”

    派出所的警察都不相信,他们认为死者下体已被烧焦,男精证据都已被烧毁。田春达说:“不一定。”果然他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

    田春达又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下部毛,他也将这几根毛发放入证物袋内。

    现场证据收集告一段落,刑警和派出所的警察回到派出所休息,抽烟、喝茶驱除疲劳。派出所长乘机让老资格刑警田春达给派出所的年轻警察讲一讲保护现场等破案知识。

    田春达认为给这些年轻警察讲一讲也有必要,就喝着茶讲了起来:

    “封锁现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一环。在保留完整的现场上,刑事鉴定人员才能收集到犯案者的指纹,水脚印,毛发等。这些印痕及物证可能无法用rou眼看清,但是可以用一些化学药品、仪器将潜藏的痕迹显现并摘取下来。在户外的现场中,还可以从鞋印的深度及方向判断犯案者的体重及来去路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