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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第2/4页)
。” 就猜到他会这样说,朗溪捧起杯子喝了口水。 霍卿凑近,极为八卦,“那你到底什么态度啊?对他有意思没?” 朗溪并不想一大早上就聊这个问题,抽出一打文件甩桌上,“你不是要去见你的相亲对象吗,怎么还赖在这不走。” 提到这,霍卿一拍脑门儿,“你要不跟我说我真就忘了。” 朗溪摇头轻笑。 心想自家门前雪都没扫干净,还来管她。 说起来,霍卿这次回国,不光是因为要发展国内事业兼休假,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他的mama最近着急了,想让他赶紧成家。 毕竟三十好几快四十的人了,也不能真像花孔雀似的遨游在万花丛中,人家可是豪门,等着抱孙子呢。 霍卿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他这妈。 拗不过她,这才同意回来相亲。 朗溪见过霍母几次,是个非常潮的阔太太,为人风趣幽默,霍卿八分都像她。霍母很喜欢朗溪,早年她在英国帮霍卿赶走死缠烂打的前女友,不得不装霍卿女朋友时,霍母就相中朗溪,想要让她当霍家媳妇儿。 但那会儿朗溪小不说,她跟霍卿的关系也真是跟白开水一样清清白白。就像霍卿说得,朗溪觉得他之所以对自己这么好,可能真的把自己当闺女养。 想到他岁数也不小了,朗溪难得苦口婆心,“阿姨介绍的一定不会错的,你跟人家见面的时候,把你那德行收敛一点儿,别看着就像个花心大萝卜。” 霍卿“啧”一声,“你怎么在灵雀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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