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_分卷阅读8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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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1 (第3/4页)

年轻的生命。

    这个现场好眼熟,除了死者没有被分尸,跟郑月茹被害案的现场在细节方面完全一致。

    是同一凶手所为吗?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凶手放弃了几乎可以说是凶手标签之一的分尸行为呢?被人打断?心理承受能力到达极限?或者凶手本身没有能力再分尸?

    短短两个星期,凶手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

    从现场返回局里的路上,肖郁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肖郁的疑点

    -14 18:13:52  2037

    分析王梅梅与秦兰兰的案例时,文沫着重看了几遍凶手寄来的录像。将光盘寄到死者家中,让死者的亲人看到凶手杀死死者的原因,这一点对凶手很重要,不然凶手也不会费这么大的精力故弄玄虚,可是,警方在郑月茹和董婷的凶案现场却没有发现光盘。

    合理的解释有两种。第一,昌盛花园的出租房被警方找到使凶手生出了警惕心,为了防止光盘中再记录些能让警方推断出他的藏身之地的信息,索性不再寄送光盘。可是这种可能性不高,郑月茹案的犯罪手法与前两起还比较一致,但董婷案却与之前三起案件出入很大,现阶段警方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让他们并案侦察,凶手要让人知道死者本身罪过深重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第二种合理的解释,便是后两位死者没有关系非常亲近的亲属,或者找到亲属无法达到凶手的目的。但是,凶手的犯罪标志不会发生本质改变。那么,案发现场,即两位死者家里,一定会有凶手留下的信息!

    与前两起案件相对,郑月茹与董婷的死亡地点都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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