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_分卷阅读29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96 (第2/4页)

不到,董慧玉应受的惩罚远远大于扣钱停课。

    但是我们国家里,家长普遍认为,严师才能出高徒,老师不打不骂孩子那是不关心孩子,所以没有人会对一名老师企图管教孩子言语失当有多少诟病。

    但是凶手显然不这么认为,董慧玉祸从口出,凶手才会烧穿她的口腔,让她自食其果。

    爱需要理由吗?

    至于第四死者宋治军,他所在的4s店维修人员为了拿高额提成向汽车的刹车油中添加酒精是导致高速公路上三死一伤惨烈车祸的直接原因,事发后,他同维修工人一起被警方控制,最终这名维修工人被逮捕等待审判,宋治军却因为维修工人一口咬定他的所作所为均系个人行为,与经理无关,仅负了管理连带责任,赔钱了事,人也早在死亡前几天无罪释放。

    显然,宋治军成功逃脱法律制裁,同样也成功惹恼了凶手,最终,凶手让他也尝了下被注射酒精之后死于车祸的感觉。

    那么第三死者张志栋呢?其他几位死者到底因为什么被凶手杀死,凶手在杀人前都先报道了出来,这一点对凶手来讲很重要。

    因为凶手是正义的,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那么,这样一个凶手首先会在杀人前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的原因就显而易见了:凶手杀人,不是单纯为了报复社会或者为了私人恩怨,他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这些人该死却没有死,他代表的是法律所不能及的另一种约束力。人在做,天在看,我的行动,这句话被凶手贯彻得非常彻底。

    这也是为什么凶手不惜冒着被发现甚至被抓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