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众生卷2遗忘者_第69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9章 (第3/4页)

该的。我说。

    很多人认为水浅就不可能淹死人,其实并不是这样。我曾经就遇见过在三四十厘米深的水中仰面自杀溺死的案例。因为各种外界条件和自身条件的不同,不能因为水浅就否定溺死的可能性。不过对于一个成年、水性好的男性来说,如果在一米四深的水中,不造成他任何损伤的情况下,他杀溺死,这个不太可能。

    我记得我在实习的时候,遇见过一个案例。我说,妻子给丈夫下了安眠药,在丈夫昏迷之际,将其投入水中溺死,并伪造了丈夫下水打鱼的假现场。如果当时只是简单进行尸表检验,而没有进行毒化检验的话,这个命案就永远被隐藏了。(6)

    可是,管钟没有机械性窒息或者颅脑损伤致晕的相应损伤,可以果断排除。如果再排除有药物作用的话,那这肯定就是意外了。乔法医说,比如死者在泡澡的时候突发心脏病或者眩晕症什么的。

    你说的是。尸体高度腐败,已经无法提取血液了。所以我们首先应该提取死者的胃内容物和肝脏送检,看有没有能致人昏迷的药物存在。我说。

    等到解剖室内的气味消散,我们重新开始解剖工作,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了死者的胃。又是一股浓郁的尸臭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不过法医的工作,是要面对更加令人作呕的东西,比如胃内容物。死者的胃内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