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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直抒胸臆 (第4/10页)
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礼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一人,从二品。郎中四人,员外郎四人,主事若干人。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尚书作为官名,始于战国时期。尚者掌也,顾名见义,尚书即掌管文书之意,故又称掌书。秦朝于少府之下设尚书,掌管殿内文书,职位较底。西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分曹治事,掌管文书奏章,群臣奏章必经其手,而后进呈帝王,故地位渐显重要。东汉时设尚书平台,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机构。隋代设尚书省,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管国政。自唐至清,大体承袭沿用之,尚书的职权、地位亦日益显要。现代中央政府庞大的部委机构显然源于古代六部。六部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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