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下岗时代_369.鞍钢宪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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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9.鞍钢宪法 (第3/6页)

程把事情说一遍,就开始交代后事。万一自己出事,公司不能乱。

    首先,他就公司股份组成,做了详细划分。这是他创业的时候就基本想好的事情,只是碍于高强和张年发死活不要股份,他就没有推行。

    这回不行了,他万一进去,这俩人没股份他不放心。

    在他心里,吴晓波、张静、高强、张年发,这都是公司的原始创业人,再加上一个徐艳,每个人都必须持有公司百分之十的原始股份,不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盈亏,都会影响到他们手里股份的价值。也就是说,他们要与公司共存亡的。

    剩下的数控机加分厂经理王浩,精密制造分厂经理肖涵,各享有公司百分之五股份的分红权,参与公司高层决策。

    公司剩余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和王浩、肖涵分红的那百分之十的股份,掌握在徐洁手里。

    将来有一天,江山机器厂这个地盘,完全属于万程工贸的时候,这些股份的大部分,将无偿变为全体工人的持股,实现他企业是全体工人阶级集体财产的理想。

    好多人听他说到这里,才知道他心里真正想什么,徐洁就忍不住哭了。

    他就劝徐洁:“别哭,我就是为以防万一,事情不见得就那么严重。就算万一我进去,顶多十年也就出来了,你还等不了我十年啊?”

    一句话把徐洁说的生了气,不哭了。

    接着,他就宣布,如果他有事,不能行使总经理职权,则由吴晓波代替他做总经理,张静为第一副总,协助吴晓波。高强为第二副总,主管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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