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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非兵之兵 (第1/11页)
交趾的豪族和中原的世家大族不一样。 将豪族稍微划分一下的话,分作三类。 一则,普通豪族,就是单纯的豪强地主,属于抱团的宗族势力,人多,地多。 二则,经商型豪族,人多、地多的基础上,世代经商,有钱财。 三则,士族型豪族,人多、地多的基础上,世代做官,有人脉。 世家大族的话,则是豪族的进化型,将所有类型豪族综合后,进行多元化经营,且颇有名声,为一郡郡望。 陈伏甲虽说出身世家,但对于打压豪族,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你豪族什么东西,土里土气的,怎么和世家大族相比? 再说了,这里是交趾,番邦小国而已。 我中原世家,哪管你番邦的豪族是死是活? “陛下这一手,当真直接逆转了局势。” 陈伏甲甚至觉得,打豪族分田地给流民,比他围点打援,击破张议平手中交趾主力兵马的办法,要显得更加优越些。 他的办法,固然能够一口气灭掉敌军,速战速决。 但对之后占领交趾国,并不能起到任何助力作用。 皇帝的办法则不然。 打压了豪族,这些豪族就难以阻碍朝廷的后续施政。 而将豪族的田地,分给了流民、百姓,则可以收拢人心。 不仅仅是林邑县一地。 等到其他各县,南迁的流民听说之后,必然也会心向汉室。 更何况他们还是从北部一路被驱赶到南部,能有田种有地耕,谁想当丧家之犬? 到时候,可以让这些流民进城,将城骗开。 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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